法文法學名著選讀
課程說明
任課教師:陳忠五
2004年9月-2005年1月
法學院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
本課程目的,一方面在加強學生法文法學文獻閱讀與理解能力,他方面也在使學生對法國法學著作的論述推理、思維特色、資料引用方式,以及法國某一法律領域內容,有一整體簡要的瞭解。
上課資料,將在第一堂課,依學生法文程度及學習興趣,與學生討論後決定。上課資料由任課老師事先影印發給學生預習。
上課方式由修課學生輪流報告事先閱讀內容與心得,再由其它學生參與討論,任課老師僅負責修正或補充研討內容,並視學生法文程度,以中文及法文交叉講解。
為加強學習成果,修習本課程學生須經常出席參與報告或討論,非有正當理由,不得缺課。
|